日前,细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与赵某盗伐、滥伐林木案在细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细河区首例由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8年末,被告人李某与赵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对细河区新地村村民所有的林木进行砍伐,被伐生态林株数共计81株。二被告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细河区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被告人按照细河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造林施工设计实施方案》承担盗伐、滥伐林木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或共同承担植被恢复费用。
法庭审理中,审判人员就该案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随即法庭当庭进行宣判,支持了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自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细河区检察院依法深入开展民事、行政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制定了《细河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使四大检察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今年以来,细河区检察院着力加强公益诉讼起诉工作力度。公益诉讼部门对可附带提起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罪名进行了梳理,并转交案件管理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进行学习。同时,办案人员每周固定到案件管理部门查寻可附带提起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确保排查案件线索不留死角。今年已发现二件可提起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线索,其中一件已提请移送上级院办理。此件案件线索受理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公告,与细河区农业农村局取得联系,对诉讼需要的证据进行取证,并在刑事审判前递交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状,使案件得以顺利宣判。
细河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为细河检察院提供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细河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办案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回应群众关切,为细河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日前,细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与赵某盗伐、滥伐林木案在细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细河区首例由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8年末,被告人李某与赵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对细河区新地村村民所有的林木进行砍伐,被伐生态林株数共计81株。二被告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细河区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被告人按照细河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造林施工设计实施方案》承担盗伐、滥伐林木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或共同承担植被恢复费用。
法庭审理中,审判人员就该案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随即法庭当庭进行宣判,支持了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自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细河区检察院依法深入开展民事、行政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制定了《细河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使四大检察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今年以来,细河区检察院着力加强公益诉讼起诉工作力度。公益诉讼部门对可附带提起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罪名进行了梳理,并转交案件管理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进行学习。同时,办案人员每周固定到案件管理部门查寻可附带提起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确保排查案件线索不留死角。今年已发现二件可提起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线索,其中一件已提请移送上级院办理。此件案件线索受理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公告,与细河区农业农村局取得联系,对诉讼需要的证据进行取证,并在刑事审判前递交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状,使案件得以顺利宣判。
细河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为细河检察院提供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细河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办案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回应群众关切,为细河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