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4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宫文波、副组长张启涛、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细河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赵卓佳、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红梅主持会议。
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宫文波作动员讲话,细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卓佳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红梅作表态发言。
宫文波指出,本轮巡察是在党中央新修订《条例》的大背景下,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关键时期,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启动的新一轮巡察,与省委巡视联动开展,代表着我市巡察工作的政策水平及巡察干部的优良作风,责任重大、意义非凡。大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宫文波强调,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新部署、准确把握全面提升巡察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新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准确理解开展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监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找准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赵卓佳要求,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功能作用。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务必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巡察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要与市委第三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韩红梅作表态发言时表示,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做到诚恳接受、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强力推动落实整改,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反映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征求意见箱(2个):细河区东环路130号(即检察院办公楼大门右侧);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右侧(即检察院大门右侧12309大厅西墙外);信访接待室:细河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信访举报电话:0418-2177339;电子邮箱:zgfxswd3xcz@163.com;邮政信箱:阜新市中华路45号(市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23099。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1日17: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4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宫文波、副组长张启涛、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细河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赵卓佳、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红梅主持会议。
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宫文波作动员讲话,细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卓佳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红梅作表态发言。
宫文波指出,本轮巡察是在党中央新修订《条例》的大背景下,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关键时期,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启动的新一轮巡察,与省委巡视联动开展,代表着我市巡察工作的政策水平及巡察干部的优良作风,责任重大、意义非凡。大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宫文波强调,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新部署、准确把握全面提升巡察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新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准确理解开展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监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找准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赵卓佳要求,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功能作用。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务必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巡察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要与市委第三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韩红梅作表态发言时表示,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做到诚恳接受、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强力推动落实整改,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反映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征求意见箱(2个):细河区东环路130号(即检察院办公楼大门右侧);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右侧(即检察院大门右侧12309大厅西墙外);信访接待室:细河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信访举报电话:0418-2177339;电子邮箱:zgfxswd3xcz@163.com;邮政信箱:阜新市中华路45号(市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23099。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1日17:00。